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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ll

鼠王芬

2009年03月27日

鼠王芬可知道絕大部份學生,在畢業後要償還就讀時已開始起釘計息的grant loan。以她發言中的5000元(她說的是98年和03年的)為例,一個住在天水圍或新界渴望子女畢業可改善生活的貧窮家庭,子女在扣取家用及grant loan很可能是入不敷支。若大學生是0月薪或4000元月薪,對市場薪金的打擊是災難性的,試問現職的低學歷員工和應屆的中學畢業生又該收多小人工。見習期內律師肯接受低人工0月薪或4000元月薪,是因為見習期是成為執業律師的必要條件,和一般職位4000元薪又豈能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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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大學生供過於求是死証。以津貼計劃,即是當年救再培訓的低技術人士同一招數來拯救今年畢業的大學生,個人認為是一種insult,以4000元為最低工資又好,巧立名目為津貼也好,對苦讀幾年的大學生的一種剝削。政府是好心做壞事,最終只會有更多大學生為了生計,而做較高人工也不需高技術高文化的職位,如sales。社會上繼續會有嚴重失衡,失業問題更難解決。

    在問大學生可為社會貢獻甚麼前,請細心想想到底在09年,一個月4000元扣除了每月1200的grant loan payment後可夠車資及生活??

    Comment by 小汀 — 2009 四月 2 @ 1:12 pm

  2. 一個見習完成的律師, 和普通的Salesman又點可能一樣啊?? 拿見習律師來比, 等如話法拉利同三菱都係車, 咪一樣?? $4,000根本沒有辦法生活, 有些人要養家的

    不過咁, 大學生真的要珍惜機會, 不應該投訴很多, 畢竟機會真的不多

    Comment by 好天氣先生 — 2009 十二月 12 @ 11:1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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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li

小汀

kickin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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