鼠王芬
2009年03月27日鼠王芬可知道絕大部份學生,在畢業後要償還就讀時已開始起釘計息的grant loan。以她發言中的5000元(她說的是98年和03年的)為例,一個住在天水圍或新界渴望子女畢業可改善生活的貧窮家庭,子女在扣取家用及grant loan很可能是入不敷支。若大學生是0月薪或4000元月薪,對市場薪金的打擊是災難性的,試問現職的低學歷員工和應屆的中學畢業生又該收多小人工。見習期內律師肯接受低人工0月薪或4000元月薪,是因為見習期是成為執業律師的必要條件,和一般職位4000元薪又豈能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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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li
小汀
kickin8
在問大學生可為社會貢獻甚麼前,請細心想想到底在09年,一個月4000元扣除了每月1200的grant loan payment後可夠車資及生活??
Comment by 小汀 — 2009 四月 2 @ 1:12 pm
不過咁, 大學生真的要珍惜機會, 不應該投訴很多, 畢竟機會真的不多
Comment by 好天氣先生 — 2009 十二月 12 @ 11:15 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