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港產子
2006年11月25日還記得兩三年前政府在誇誇其談在香港發展醫療旅遊,現在一語成籤大量內地孕婦到港產子在港引起了掀然大波。筆者相信在港生子的主要原因是內地超生政策的罰款,香港居留權及日後申請父母來港”享福”倒是次要的誘因。長遠的解決方法是需要內地的政策配合,然而這並不代表香港甚麼東西不能做。刻下在香港順產孕婦的住院日期大約為4-5日,開刀產子則為為7-10日,在美國因保險問題順產的住院日期為24小時,開刀則為48小時。若依從美國的準則,在產床的turn over rate上是能作出改善的。政府醫院增加住院費用及保險金,只是試圖改善醫管局財政的財技,就算單從財技來看,成效也是存疑的。長遠的解決方法是與虎謀皮 爭取中央政府肯首,由孕婦省份的社保基金保足不足之數,利之所在內地省市自然會嚴加把關。因邊境出入口的流量眾多,靠入境處官員把關根本是費事失時,反而在未來提出申請父母來港團聚時,比其他申請需更長的時間,或妨效美國稅局把欠稅人的名字放在出入境control list 的做法,採取前數未凊入或申請來港免問,甚至Zero tolerance的撿控政策,這些政策將會是更有效。可是特區政府恐怕至於得罪自由行米飯班主,把港澳通行証的有效日期減小的門面功夫也不敢做,可斷言這問題只日漸惡化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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