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解讀]湖北教授寫小說誹謗罪成
2005年12月17日[source http://hk.news.yahoo.com/051216/12/1jmm7.html] 湖北大學63歲的教授涂懷章因創作小說《人殃》,周四被武昌區法院以誹謗罪,一審判處拘役6個月。《楚天都市報》報道,2003年8月,涂懷章創作的長篇小說《人殃》面世。故事梗概是報社記者喻維塵仰慕大學教師喻維山之名,以2人聯合署名的方式給江青寫信。「四人幫」被粉碎後,此信被轉到喻維塵所在的大學進行調查,大學黨委書記曾聞糾集蒲若騰等人,借機猛整宿敵喻維山,上演了一出極左醜劇。故事被描寫成發生在「大揚江、小含江交匯的兩江三鎮」,小說中的大學則「北臨大揚江,南靠杉湖」,地處「寶樹灣」,名為「兩江師範學院」。小說面世後,湖北大學的老教授、老幹部共13人認為該書寫的就是自己,但純屬捏造事實,醜化他們,給其人格、聲譽帶來嚴重的影響,遂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將涂告上法院。涂懷章在法庭上稱,這是一部反映當代大學生活的長篇小說,書中的人名、地名純屬藝術虛構﹔小說的創作源於生活,高於生活,並非紀實﹔書中的城市,並非武漢,描寫的學校也不是湖北大學,書中的人物並非自訴人。自訴人將書中人物往自己頭上拉,是對號入座。法院查明,涂懷章是湖北大學文學院教授,與本案的13名自訴人曾在同一個單位工作。1976年,涂懷章與同事涂懷呈曾給江青寫控告信。法院認為,《人殃》中的描述,使人很自然地想到這個學院就是當時的武漢師範學院,即湖北大學的前身﹔小說採用名字變形、諧音或者引申的方式,先鎖定 13名自訴人的真實身分及真實經歷等,再將其作為生活原型加以描寫,然後再捏造事實,將人物描寫成一股陰險歹毒、品質低下、男女關係污穢不堪的惡勢力﹔作者還在湖北大學等相關地方散發、贈送該小說1000冊,使相關熟人將自訴人與之等同。法院判決稱,小說雖未寫真實姓名,但根據作品能夠推知出特定的誹謗對象。《人殃》發表後,自訴人中有人的丈夫被氣病住進了醫院,有人的妻子因無法接受書中不實的描寫與其離婚等。同時,據省新聞出版局的處罰決定書,該書盜用某出版社名義和書號出版,係非法出版物。據此,法院認為涂懷章的行為已構成誹謗罪。法院同時駁回了13名自訴人要求涂懷章賠償精神損失費各2萬元人民幣的訴訟請求。
若原告在本港興訴,相信勝訴的機會甚微。在普通法下,明顯的影寫/暗示是能成証供的,但誹謗是需証實是故意、惡意及明知虛假的方能入罪。”自訴人中有人的丈夫被氣病住進了醫院,有人的妻子因無法接受書中不實的描寫與其離婚等”,在普通法下不會是法庭考慮定罪的理由。走筆至此筆者想起當年李我在講天空小說時,不時因歹角的姓名而遭人勒索。故李我後期多數為歹角取一些古怪的名字,可是連張掌漲這樣的歹角名字也竟遭華籍英兵勒索。毛主席說過小說反黨是一大發明,依筆者之見小說被告誹謗亦是別一大發明。這實是佷危險的先例,一句”如有雷同實屬巧合”(*)並不能卸責。更奇怪在定罪考竟駁回索償的請求,要知刑事案件對証據的要求比民事為更嚴格。筆者猜想錢並不是興訴的主因,而是在國內文革這髒水誰也不想沾上邊,余秋雨近年努力撇凊曾在文革寫作組的工作即一例。從這點來看巴金、馮友比余秋雨可敬得多。
(*)記憶所及香港電視節目,的這句”如有雷同,實屬巧合” 和前律師會會長張貫天的投訴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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