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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女神

2005年12月22日

[蘋果日報消息]接 一 段 時 間 , 譚 香 文 未 有 在 記 者 前 露 面 ; 及 後 開 始 特 首 選 舉 方 案 辯 論 時 , 譚 為 第 二 個發 言 議 員 。 鏡 頭 前 帶 點 戰 戰 兢 兢 的 她 , 發 言 時 卻 態 度 強 硬 , 除 批 評 政 府 如 何 努 力 拉票 , 也 不 能 令 「 次 貨 變 成 上 等 貨 」 , 也 鏗 鏘 有 力 地 指 出 , 由 始 至 終 表 明 不 會 轉 , 再 次 搬 出 英 國 鐵 娘 子 戴 卓 爾 夫 人 的 名 句 「 You can turn but the Lady is not for turning 」 作 結 , 說 罷 場 內 的 泛 民 主 派 拍 表 示 支 持 。 譚 的 堅 定 立 場 獲 民 主 派 激 賞 , 民 主 黨 張 文 光 笑 說 譚 「 今 次 一 炮 而 紅 」 , 更 封 她 為 新 一 代 民 主 女 神 , 足 證 此 役 奠 定 譚 在 泛 民 內 的 地 位 。

在香港政界”民主女神”,好像香港小姐的桂冠是可以加冕的,沒記錯的話上一任”民主女神”該是余若薇吧。請問你們肉麻不肉麻,為甚麼硬是要弄惹笑的東西出來,若譚是新一任民主女神、那麼陳方安生該是”民主觀音”、陳日君主教該是民主聖人、肥佬黎是民主戰鬥佛、余若薇是民主皇母娘娘,香港從此滿天神佛善哉善哉。筆者才疏,真的想不到民主女神的英譯是甚麼 “Angel of Democracy”或”man chu lui san” ?形容人家”一炮而紅,亦是不論不類,是含砭意的暗諷譚議員出位成功、是形容譚議員的政治貞操今日落紅、還是譚議員今天處女下海。譚議員的堅持及勇氣是值得贊賞,但能否不這麼浮誇。(張議員從前好像是教中文的)



解散立法會吧


從政治常識來講如此重大政策挫敗,特區政府應解散立法會,尋求市民支持(可有77萬人呢),讓市民授權新的立法會討論。除了北京不準外,曾特首並沒有這樣的膽量,根據基本法第52條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行 政 長 官 如 有 下 列 情 況 之 一 者 必 須 辭 職 :


( 一 ) 因 嚴 重 疾 病 或 其 他 原 因 無 力 履 行 職 務 ;
( 二 ) 因 兩 次 拒 絕 簽 署 立 法 會 通 過 的 法 案 而 解 散 立 法 會 , 重 選 的 立 法 會 仍 以 全 體 議 員 三 分 之 二 多 數 通 過 所 爭 議 的 原 案 , 而 行 政 長 官 仍 拒 絕 簽 署 ;
( 三 ) 因 立 法 會 拒 絕 通 過 財 政 預 算 案 或 其 他 重 要 法 案 而 解 散 立 法 會 , 重 選 的 立 法 會 繼 續 拒 絕 通 過 所 爭 議 的 原 案 。

在重選的立法會中,說不定和曾特首面和心不和的親中派,乘機推倒曾蔭權。公投本是一個比較溫和的選擇,但相信特區政府並沒有這樣的膽量。



林瑞麟滾下來

2005年12月21日

在這樣重大的議案被否決後,林瑞麟你為甚麼還不滾下來。誠然政改問題你並沒有權決定,在問責制精神下,作為政制事務局局長你不得不下來。再者,自你任局長後一直沒有就政制問題作出任何研究,只是一直推詞還有時間。”出來行預了要還”,你當天說服老董從D6直升至D8,今天時晨己到,滾下來!



轉鈦六子


這幾天報紙在努力猜想誰是”轉鈦六子”,筆者也從政治利益分析去湊湊熱鬧:馮撿基當年加入臨時立法會及”又砌又傾”的政見,曾在立法會選舉中被選民狠狠教訓,怎會轉鈦。(小人一點想:  刻下年紀漸大,落選怎會再有如此優差)。筆者實看不到特區政府拿甚麼和馮交換。譚香文今屆的當選帶有幸運成份,加入45條黨可能為下屆的直選鋪路。若是如此更沒有支持得區政府的理由。若決定不再參選,犯不住留此惡名。同樣地特區政府亦沒有甚麼可和她交換。鄭大班是潮州人,愛面子,而且家境富有,對形勢看得極準,無論是不是傳聞中的”針”,也不會在毫無把扼下支持政府。同樣地劉千石在這樣的形勢下,怎會這麼蠢。

ps: 報載詹培忠可能投棄權票 =x 



民意支持政改


在談五號報告書前,筆者想談談兩個常被濫用的慨念;
均衡參与:均衡參与(balanced participation)並不乎合均等參与(equal right)這個最基本的民主原則。簡單來說,均等參与是公民有均等的選舉權及被選舉的權利。在此制度下 各方團體、利益集團可透過選舉出來的民意代表,去保障自己的利益。均衡參与的哲學就是如動物農莊的名句”All animals are equal, but some animals are more equal than others” (The sentence is a comment on the hypocrisy of governments that proclaim the absolute equality of their citizens but give power and privileges to a small elite.),唯一不同的是我們的並不是甚麼elite,而是小數利益團體。在選舉前早己給小數等定的利益團體預留位置,小數人比其他人有更多的選舉或被選舉權。筆者認為均衡參与和”拳頭大,權利便大”的黑社會邏緝是沒有分別,最終會產生一批不事選舉的領政治綜援者。(筆者並不是說領綜援的都是不事生產的人。)
民意支持政改:近日曾特首竭力營造民意(民調)所歸,向民主派施壓。若曾特首的邏緝是成立的,日後倒不如廢掉立法會用民調立法、民調治港吧。直選的立法會議員是由選舉產生的代議士,民調的意見並沒有比議員有更多的mandate(粗譯為代表性)。在這樣重大的議題下,只有投過全民公投產生的意見才被選舉產的立法會議員,更有代表性(mandate)。



問卷

2005年10月20日

V7. 如果要增加「選舉委員會」人數,你同唔同意加入多啲區議員呢?
1 同意 2 既非同意亦非唔同意 (跳答V9) 3 唔同意 (跳答V9)
4 無意見 (跳答V9) 5 唔知道 (跳答V9) 6拒絕回答 (跳答V9)

V8. (如果同意加入多啲區議員) 依家區議會入面有四百廿幾位經選舉產生同埋大約一百位委任嘅區議員。
你同唔同意喺「選舉委員會」加入所有區議員呢?

V12. (如果同意增加立法會議席)社會上有意見認為立法會議席數目應該增加至70 席。你
同唔同意呢個建議呢?(如果唔同意增至70 席,追問:「咁你認為應該增加到幾多席
呢?」)
1 同意 2 既非同意亦非唔同意 3 唔同意,應該增至____席
4 無意見 5 唔知道 6 拒絕回答

V13. 現時立法會有一個「功能界別」議席係由區議員互選產生。如果要增加立法會「功
能界別」嘅議席,你同唔同意增加區議員議席數目呢?
1 同意 2 既非同意亦非唔同意 (跳答V15) 3 唔同意 (跳答V15)
4 無意見(跳答V15) 5 唔知道 (跳答V15) 6 拒絕回答 (跳答V15)

V14. (如果同意增加區議員議席嘅數目) 依家區議會入面有四百廿幾位經選舉產生同埋大約
一百位委任嘅區議員。你同唔同意所有新增加「功能界別」議席由全體區議員互選產生呢

V16. 香港喺07、08 年唔會實行兩個普選,你同唔同意行政長官及立法會嘅產生辦法都應
該有啲發展,好過乜都唔變呢?

 V8, V13,V14,V16 
1 同意 2 既非同意亦非唔同意 3 唔同意
4 無意見 5 唔知道 6 拒絕回答

 在政府網站下載政制改革問卷的題目,發覺好像有點問題。如為甚麼要把選舉的區議員和委任的bundle在一起?為甚麼民調中沒有問及如廢除功能組別及委任制的問題?顯易易見,整張問卷根本為政府的方案而設計,根本不能反應民意。順帶一提 V8,V13,V14在文件中是沒有數據分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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