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貼電影
2006年10月14日相信劉德華這位資深的電影演員及在電影投資纍次損手的投資人,做夢也不會想到瘋狂的石頭這一片會大收。那麼請問特區政府的官員,又有何得何能作出正確的投資判斷:-”一些名氣低,有潛質的電影”?若連電影也不敢投資的潛質電影,特區政府也昂然投資,特區政府和市民豈不都成了冤大頭? 香港電影從來是商品,而不是拍來博獎的”藝術品”。當然,好些導演技巧高超能在商業及藝術間取得平行,但絕大部份電影公司開拍電影從來只有搵錢這個目的。事實上,揚威外地的港片恰恰皆是,沒有動用半點公帑的私人投資。請恕筆者姑陋寡閩,請問報告中提及的南韓、英國及法國的電影,有多少是能不虧本的?更甚者,南韓對進口電影還是實施進口制度的保護主義,只要特區政府下定決心全面禁止外地片入口,港產片一定能振興起來(這可能是那班失敗電影人的下一步吧。)。台灣電影受國民政府津貼了這麼多年,請問拍了些甚麼出來,台灣電影的今天,也許就是港產片的明天。筆者認為政府倒不如把這4千多萬,當作電影綜援派給這些失敗的電影人好了,最小還環保一些。
ps: 內文有摘自報章的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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